2016年入梅以来,湖北省遭受6轮强降雨袭击,暴露出湖泊防洪排涝工程体系不健全、抵御洪涝灾害能力不足的短板问题。为提升湖泊防洪排涝减灾能力,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用三年的时间完成重点易涝地区11处泵站新建或改扩建和“五大湖泊”堤防加固任务,并要求11处泵站和至少1个湖堤加固项目于2016年底开工。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全厅上下齐心协力,主动作为,多措并举,11处泵站和洪湖围堤加固工程于2016年12月全部开工。
政府重视,责任到人。按照省人民政府作为新增外排能力建设项目责任主体,各项目所在地政府为各项目责任主体的要求,督导各地成立了以政府负责人为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项目法人,并于11月3日在湖北日报上对各项目政府负责人、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前期工作完成时间节点进行了公示,接受全省人民监督。
积极谋划,顶层设计。为加快前期工作,省水利厅积极谋划,报请省政府建立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的绿色通道,为加快项目审批提供了政策基础。同时,做好顶层设计,解决制约工程推进的各种因素,通过精简和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前开展招投标工作,落实配套电源建设,为年底全面开工建设提供了基础条件。
倒排工期,严格节点。在时间要求紧、设计任务重的情况下,为确保前期工作进度,设计单位组建项目专班,集中办公,继续发扬抗洪精神,按照前期工作完成时间节点要求,明确责任人,分解设计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切实保障项目有序开展,三个月完成了从项目立项到初步设计批复的前期工作,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开工建设的无缝衔接。
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多次召开专题项目推进会,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把新增外排能力建设项目作为今冬乃至整个明年的主要工作。并要求各地制定施工准备实施计划,将开工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逐一分解落实到人,按照上报的开工建设时间,全力推进,确保了年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兑现对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