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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水利厅印发2017年水利改革工作要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3   浏览次数:667
核心提示: 本站讯 近日,青海省水利厅印发2017年水利改革工作要点,对改革工作作出部署,确定了六类13项重点改革工作任务。  2017年,

 本站讯 近日,青海省水利厅印发2017年水利改革工作要点,对改革工作作出部署,确定了六类13项重点改革工作任务。

  2017年,全省水利系统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着力抓好水利改革举措落地落实,突出在全面推进河长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要点》明确,一是加快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推进权限内投资建设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分类合并实施,下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二是推进水权制度试点和农业水价改革。指导海西州做好水流产权确权试点试点工作,指导、配合做好三江源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青海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三是建立严格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制定报批《青海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分工方案。继续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实施方案编制。四是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充分发挥省水利投资公司融资平台作用,不断拓宽多元化水利投资渠道。五是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1088项;完成贵德县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验收工作;制定出台深化农田水利改革实施方案。六是强化水利法治建设。推进《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青海省实施<农田水利条例>办法》立法进程。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水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监管体系。

  《要点》要求,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聚焦推进水利改革工作,注重顶层设计与基层创造相结合,全面推进改革工作,充分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取得实效。各项改革重点任务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主要责任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起责任,细化各项工作阶段目标和任务要求,抓好各项改革工作落实。配合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协作。厅改革办要加强工作动态督查,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关键词: 防汛 抗旱 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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